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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造假已成中国“学术之癌”,国家每年花大量的科学研究投入,结果制造了大量的“垃圾论文”,真正的科技创新却是严重不足。
如今的造假者不再满足于用假成果骗得科研经费,或者名誉了,像刘辉之流还用它登堂入室,爬到领导的高位。
刘辉被处以“极刑”可谓“罪有应得”,清华大学“清理门户”行动可谓果断。可是,如果细细品咂刘辉的造假被揭露的过程,我们仍会对一些细节感到不解。
据相关报道,刘辉东窗事发,是一位网友向著名学术打假人方舟子举报,并经方舟子检索、查实而再向清华大学举报的。这就让人顿生疑窦:为什么清华大学就没有发现刘辉的学术造假行为?
方舟子并非是三头六臂的人物,他的学术打假也没有用什么高科技手段,就是在相关的网站检索,并对信息加以验证、判断而已。比如说对刘辉,他发现收入刘辉名下的一篇署名“LiuH”论文,其研究领域与刘辉不符,因此再深入查证,发现原来LiuH另有其人,刘辉是鱼目混珠,将人家的科研成果窃为已有。可见,方舟子的工作并没有花多少心血,刘辉的造假也并不高明。
刘辉的造假手段并不高明,方舟子查证的过程也不复杂,清华大学在重用刘辉之前,或者在重用过程中,为什么就没有想到要做一下这方面的工作,对刘辉来个“验明正身”呢?清大医学院事后还对媒体说“学院曾再三强调,要求每个教师要对个人网页进行认真校核、确保准确无误。”看来,学院还是太相信教师的学术自律的能力,而根本就没有想到要对他们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查。
国内学术界学术造假泛滥成灾,原因有很多,但其中有一点——用人单位对待造假的暧昧态度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种丑陋现象的发生。有不少用人单位,出于种种原因——或怕担失察责任,或投鼠忌器怕丢面子,或怕拨出萝卜带出泥等等,对学术造假现象总是太过宽容,宽容到给人以包庇的感觉。有些造假行为即使被证实,用人单位也只是给一个什么小小的处分了事。像3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披露的石河子大学,对待一位被揭发的假教授事件就“一直对此保持低调”。
打击学术造假,固然需要多管齐下,但在中国现行的科研体制下,用人单位的能量不可低估。但如果国内的用人单位能够像韩国首尔大学一样对待黄禹锡造假一样,法不容情,将“偷吃禁果者”永远逐出“伊甸园”,相信国内学术造假的现象将会得到一定的扼制。希望科研单位都多花点时间做“门户清理”工作,别把工作交给方舟子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