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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双重国籍的争论,已持续多年。而中国———从清朝开始算起直到新中国建立初期———也经历了漫长的从承认到不承认的转变,其间诸多政治考量。如今争论又起。
目前世界上约有90个国家以不同方式或不同程度地承认和接受双重国籍,但中国政府对此一直持谨慎态度,此前的2008年,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许又声曾表示,“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不仅有利于海外华侨华人融入当地主流社会,同时,也有利于减少疑虑,增进互信。”
谁在意“双重国籍”?
一位知名的美籍华人教授从美国回到中国讲课,等他到首都机场时才发觉自己的签证已经过期。即便他一再声明自己是“中国人”,甚至找到大使馆给他证明,但最后还是按规定被滞留了一晚上,“上厕所时,都有军人看管”。
当然,这些拥有外籍护照的华人,很少会遇到这么极端的事件。正常的情形是:回中国前,他们要像外国人一样排着长长的队伍,在中国大使馆里办理签证;回到自己的“祖国”时,若想找工作需要繁琐的申请,孩子也必须上“国际学校”;在中国呆半年后就要出境再签,若要碰上“奥运会”这样的重大活动,签证期限则缩短为一两个月。如果逾期不出,代价是一天5000块人民币。
原因在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而这些已然取得海外国籍的“中国人”,很多时候“根”却在中国。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凯胜移民总裁李肇辉说,那些移民到加拿大的中国人,通常也不会把所有国内的资产都搬到国外,里面的大多数,都是希望获得双重国籍,以便于往来于两地工作和探亲。
事实上,有关双重国籍的争论,已经持续了多年。而中国———从清朝开始算起直到新中国建立初期———也经历了漫长的从承认到不承认的转变。此后双重国籍问题不时浮现,而现在,争论再起。
争论源于如何吸引获得外国籍的优秀华人人才。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专职副主席朱永新说,世界各个国家都把吸引优秀人才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承认双重国籍,就是其中的办法之一。由此他建议,“先探索在部分海外优秀人才当中建立特殊人才护照的制度,以人才护照替代大部分国籍政策的职能。等取得经验后,再研究是否承认双重国籍”。
更早的2005年,民建中央曾在两会上提交党派提案,建议中国承认双重国籍,并提出让海外移民涉足政治,以公民身份参加人代会和政协会的设想。
目前世界上约有90个国家以不同方式或不同程度地承认和接受双重国籍,另外一些国家大多持默认状态,即不承认本国公民的外国籍,也不因此而剥夺其本国籍。
事实上,吸引人才,也是海外华人试图说服中国承认双重国籍的核心理由。同只有拥有美国籍,才被允许进入美国某些尖端实验室类似,一名常年在国内工作的上海交大教授,因为加入了美国国籍,便不能申请中国政府的研究经费。
虽然中国已经实行了吸引人才的“中国绿卡”制度,但其门槛太高,需要一次性投资200万美元,在现实层面符合条件的寥寥无几。至于几年内免签的“工作签证”,由于办理程序复杂,适用人群并不普遍。“改革开放30年,中国的外资主要依靠海外的华商带进来。”欧美同学会副会长、国务院侨办海外专家咨询委员会经济组召集人王辉耀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未来30年应该是招才引智,中国现在硬件资金都不缺乏,而是缺人才。”王提到,按照美国政府一个研究机构的统计,中国在美国的理工科毕业的博士生,毕业五年以后仍然滞留在美国的达到92%,全球所有国家中最高,远远高于日本、韩国、泰国。在他看来,双重国籍的放开,有利于在全球化的今天吸引海外人才、资金、技术。
而反对者则直指中国否认双重国籍才对海外华人有利,并符合中国的政治利益,而这一切,已被过往证明。那么,到底孰是孰非?
政治考量决定中国国籍政策
北京大学教授梁英明是1950年代从印尼回国的归国华侨,而当时恰好是中国取消双重国籍的历史节点。梁英明如今在北大从事东盟国家有关问题及华侨华人问题的研究,同时也是北京大学华侨华人研究中心副主任,并著有《东南亚华人研究》一书。
根据梁英明的介绍,双重国籍产生的起因是二战前,东南亚国家都是欧洲国家的殖民地,那里采取出生地原则———在哪里出生就可以获得哪个地方的国籍。但自从1909年清朝政府颁布中国第一部国籍法《大清国籍条例》后,中国一直奉行血统原则:不管出生在哪里,只要是中国人的后裔,就是中国人。在东南亚当地出生的中国人的后裔,就自然拥有了双重国籍。
二战结束后,东南亚的国家还是沿用殖民地时期的欧洲法律体系,双重国籍的纠纷也自然出现。按照1950年代的统计,当时中国华侨约有1200万,其中东南亚占据了一大部分。
着手解决“双重国籍”问题,主要原因就是东南亚国家质疑中国在向他们“输出革命”。此前的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与这些国家的共产党建立了密切的联系,而这些组织里的成员多数是华侨。出于抗日的需要,英法等国家,对于中共在其殖民地内的活动也持默认态度。
1950年代,情况显然已经变化,而中共与东南亚国家共产党依然保持密切联系,中国当时也是承认双重国籍。为了与东南亚国家搞好关系,中国认为必须从法律上解决“双重国籍”的问题。
在1955年印尼万隆会议上,中国就和印尼签订了《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取消华侨的“双重国籍”身份,让他们必须选择一种国籍。“周恩来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明确说,虽然这个条约是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条约,但这种政策同样适用于其他国家。”梁英明说,“中国希望用这个条约解除东南亚其他国家的顾虑。”按照当时的条约规定,在印尼的华侨既可以选择印尼籍,也可以选择中国籍,出于对新中国的热忱,包括梁英明在内的大部分人选择了后者。当时新中国刚刚成立,海外华侨都希望回国报效祖国,当时的高中生梁英明就是如此。
多年后,“文革”爆发,很多华侨在“文革”中被批斗,到1974年时,一些归国华侨开始萌生离开的念头。对于那些想回去的华侨,中国政府给予批准,但是只给一个到香港的通行证。上述华侨便在香港定居下来,经过三十多年的繁衍生息,逐渐变成了上百万,他们现在的名称叫“香港滞留归侨”。
而正式从法律上确认“不承认双重国籍”,是在1980年,这还是与东南亚国家的疑虑有关。梁英明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在1970年代,包括马共、泰共在内的东南亚国家的共产党,在中国都有电台。
为了彻底打消这些国家的疑虑,最终是由邓小平出面,让这些东南亚共产党离开中国。同时,1980年9月10日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也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外国借鉴与中国利弊
要求承认双重国籍者认为,基于当年国际政治的需要,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时代已经变化。他们同时提到,很多过去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都已经有所改变。
从今年1月1日,韩国国籍法修订案正式生效,其核心内容是针对海外韩侨、全球人才等人群,政府有条件允许持有双重国籍。越南也已经在2009年,完全承认双重国籍,据称已经有350万的越南归侨,重新拿到了越南籍。
同样有着巨大人口的印度,虽然没有完全承认双重国籍,但是却用了一种变通承认的办法———“发放海外公民证”。印度的政策是,只要不是在与其敌对的巴基斯坦、斯里兰卡,或者孟加拉国,侨民都可以领取。
从2005年开始,印度已经发放了400万海外公民卡和700万海外印度裔卡。“这样让印度人才回流很快,1996年时才有7万人,现在回去了七八十万人。”王辉耀说,“中国可以借鉴印度的模式,他们的人才政策是不花钱的。”今年的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韩方明也向两会提交了议案,建议可以参考印度的做法,推行诸如“海外华裔卡”这样的政策。
而美国的制度是不承认公民加入别国国籍,但也不反对。如果要放弃美国国籍,其程序异常麻烦和困难。现实中,只有一些台湾和香港的官员,为了谋得更高职位才会主动放弃美国国籍。李远哲在1994年接任台湾“中研院长”一职时,就是主动放弃了“美国国籍”。
事实上,中国国内掀起恢复双重国籍的呼声,主要来自欧美新兴移民群体,那些已经在东南亚生活几十年的老华侨,则并不要求“双重国籍”。
王辉耀认为印度的模式可以参考,对于那些不承认双重国籍,且又相当敏感的东南亚国家应区别对待,“就像印度那样,对等承认,你不承认我的,我也不承认你的。”而反对者的理由看起来也同样合理,中国侨联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程希认为,如果为了寻求人才完全可以用其他通融办法解决,不一定非要这种根本性变革,“法律是刚性的,而政策可以随时调整、更新,甚至还可以随时废除。”“中国现在的顾虑,主要是处理与周边国家关系,特别是东南亚国家关系。,”程希说,“现在主要的华裔人口还在那里,要是恢复双重国籍,问题还是原来的问题。”官方对此一直持谨慎态度,此前的2008年,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许又声曾表示,“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经实践证明是非常成功的。不仅有利于海外华侨华人融入当地主流社会,同时,也有利于减少疑虑,增进互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