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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标题: 俄罗斯农产品及食品进口政策
发布时间: 2006年9月23日 閲读次数:8482 新闻来源:华人协会
俄罗斯农产品及食品进口政策主要有关税政策、检验政策和许可证制度三个方面:
  关税政策
  商品过境需要办理海关手续,并支付合同总值的0.1%(按卢布计算)、加收0.05%(按外汇计算合同总值)的费用。然后依据商品分类,按海关课税价值的百分比缴纳海进口关税,如果合同价格高于海关的课税价格,则按合同价格征税。一少部分商品按重量计税。
  一般说来,商品的加工程度越高,关税率也越大。零税率的商品有良种牛、猪、羊等,种子的税率为1%。除了常规的进口税率之外,对部分农产品还实行季节性关税,像苹果、西红柿、黄瓜就如此。
  除了上述税费之外,海关还收取增值税,税率是10%和20%,像牛、生猪、鲜奶、人造黄油、配合饲料、面包、面粉、以及部分蔬菜、水果等按10%税率计算。增值税的计税价值是:海关课税价值再加上关税额。
  同我国一样,在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作为进项税,在进入流通环节进行核算时予以抵扣。
  对酒类、香烟、裘皮等一些商品进口还征收消费税。
  检验政策
  根据俄联邦的有关法律,从国外进口的食品必须符合俄联邦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出口商除了提供出口国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之外,俄口岸检验机构还要对进口商品进行复检。进口商品进入流通环节,必须获得由专门检验机构出具的证书。这个证书可复印提供给批发及零售单位。
  根据俄联邦政府的规定,进口食品必须具备俄文说明。可以在商品包装、或者标签张直接使用俄文印刷,也可以在不改变原产国文字的基础上,贴上俄文说明标签。俄文说明的内容包括:生产国及企业(名称可用拉丁字母);品名及种类;重量或容量;基本成分表(包括添加剂);营养表、热能、维生素;保存条件;有效期(生产日期、保存期、最后食用日期);食品方式;使用方法及说明;食用条件(禁忌、隔离、或某些疾病患者禁用)。
  许可证制度
  对一些特殊商品俄罗斯政府实行许可证制度,视商品的不同由不同的管理机构颁发,其中也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种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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