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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标题: 俄罗斯制定警察行为规范重塑公众形象
发布时间: 2009年3月28日 閲读次数:3509 新闻作者:霍默静 新闻来源:泰晤士报
     据英国《泰晤士报》3月27日报道,俄罗斯内政部出台了新的警察职业操守规范,要求警察不受贿、执勤期间不饮酒、对妻子忠诚,力求改变俄罗斯警察的公众形象。
  俄罗斯警察一直受到形象问题的困扰,民众往往把警察与腐败、不称职等行为挂钩。多次民调显示,公众普遍认为俄罗斯警察喜欢收受贿赂;警察行为粗鲁以及涉嫌犯罪的消息也屡见报端。
  为此,俄内政部制定了详细的行为规范,并警告称,若有人违反操守将遭受“社会、同事以及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且还会遭到训诫。
  该规范共计27条,对包括腐败、受贿、欺婚、语言粗鲁以及执勤时吸烟等方方面面的行为都做出了规定,要求警察们坚决抵御“道德不端”、嫉贤妒能、酗酒以及其他“不道德行为”。规范中要求,警察必须有礼貌,有绅士风度,与公众打交道时要讲语法正确的俄语,这是“警察专业素质的重要指标”,也是警察智慧和能力的体现。
  另外,警察还必须对公众一视同仁,不能“对达官贵人阿谀奉承而对百姓冷眼相待”。规范还规定,警察应避免同罪犯有社会交往以及收取他们的贿赂,在不得已情况下接受罪犯的钱财也应充公,而不能私藏腰包。
  俄罗斯内政部发言人奥列格·叶利尼科夫表示,新出台的警察行为规范是在1993年的诚实操守基础上的更新。但他也承认,这一规范的可行性遭到很多现役警察的讥讽。
  他说:“我们知道这一规范代表的是理想警察的形象,但过于理想化的事情从来不会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但为警察树立一个理想化的形象也很重要,因为如果有人按照这一操守去执行,就会得到同事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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