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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交通保险协会主席斯列普涅夫认为,除人寿险和强制险外,俄保险市场应最大限度向外国保险公司开放,主张进一步自由化,取消对其他险种的一切限制。
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应严格限制外国保险公司在俄经营。因为外国保险公司多为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吸收资金的能力很强。如果这些公司将吸收的资金输往国外,这对本来资金就很缺乏的俄罗斯来说不啻雪上加霜。另外,外国保险公司信誉可靠、收费低廉、服务优质等优势势必会挤垮俄本国保险公司,这将使俄保险业面临灭顶之灾。俄国家杜马议员、全俄保险公司联盟主席亚历山大科瓦利就表示,在与西方国家就俄人世谈判中俄保险市场准人问题是双方最为关切的问题,因为这直接涉及到长期投资潜力的资源问题,俄方希望这些资源能够服务于本国经济。
俄财政部保险监管司司长康斯坦丁佩洛夫也认为,俄保险业是其经济利用内部投资资源实现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最重要的保障。只有均衡地开放国内市场才能使俄在国外直接投资中占据优势地位,而市场准人开放过快将导致国外保险公司在俄国内市场占据统治地位,使整个保险领域的资本量及保险业民族色彩弱化、国内投资外流到国际市场、保险监督职能效率降低、竞争力降低等等。
俄专家指出,为促进俄保险市场的发展,应对人世后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直接竞争,俄应该颁布实施一系列促进保险业发展和逐步开放的法律法规,从立法上促进法人保险和保证国家对保险市场重要金融资金流动的监控,建立配套的税收征管体制、对长期寿险收入提供国家保险和投资渠道、推广和实施世界通用的强制保险险种、使保险公司专业化、调控跨境再保险业务等等;其次,俄人世谈判中应尽可能争取有利条件,保护和促进俄保险业的发展(据估计,俄保险市场每年将为国内生产总值贡献0.3—0.4个百分点),随着本国保险公司竞争实力的增强、在保持保险领域“民族主权”的基础上有步骤、分阶段地允许国外保险公司进入俄保险市场。第三,针对各保险领域的实际采用不同的开放步骤和措施。寿险和自愿退休保险市场作为俄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家应对这两个欠发达的市场予以优先保护,免受国外直接竞争威胁。强制保险市场(强制医疗保险、强制国家公务员和军人保险等)作为俄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列为俄本国保险公司的专属经营业务范围。同时,可以逐步将寿险以外的险种向国外保险公司开放,吸引其直接投资,但要从经济上加强对国际再保险业务的监管。
保险业是一个市场潜力巨大、极具开发前景、对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因此,如何通过法律等手段规范、保护和培育本国保险市场,提高本国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同时又不因保险业开放问题迟滞人世进程,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将是俄政府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