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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大使5日在第64届联大五委关于“联合国经费分摊比额表”议题的发言。发言如下:
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对您和主席团其他成员的当选表示祝贺。中国代表团相信,在您的领导下,经过全体成员国共同努力,联大五委将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中国代表团感谢会费委员会主席格雷贝尔先生就委员会报告(A/64/11)所作的介绍,感谢秘书处代表贝里奇先生就多年支付计划(A/64/68)所作说明。我们赞同苏丹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所做发言。
本届联大五委将讨论制定联合国2010至2012年会费分摊比额表。在会费委员会第69届会议上,专家们本着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审议了会费分摊比额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中国代表团对专家们所做工作表示赞赏。关于2010至2012年会费比额编制方法问题,我愿简要阐述中国代表团的如下几点看法和建议:
第一、严格遵循“支付能力”原则,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会费比额。支付能力原则是联合国成立以来所确定的制定会费分摊办法的基石,也是广大会员国的广泛共识。衡量一个国家的支付能力,既要看它的经济规模和总收入,更要看它的人均收入水平,前者是基础,后者是决定性因素。片面强调国民总收入,而忽视人口多、人均收入低等因素,是无视人权的表现,是毫无道理的,也是不公平的。
第二、只有通过合理的宽减,才能保证所有会员国按实际支付能力缴纳会费。低人均收入宽减是编制会费比额表的一个重要因素,实质是通过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对总量水平进行调整,以解决人均收入较低会员国的支付困难。低人均收入宽减对所有会员国一律平等,只要符合低人均收入标准就有权享受同样标准的宽减,这当然也包括那些总量大但人均收入低的会员国。以国民总收入占世界的比例来限制会员国的宽减率,或人为设置宽减上限的主张,是与支付能力原则背道而驰的。
第三、保持会费比额表的稳定性,符合所有会员国利益。现行比额表的计算方法是会员国本着支付能力原则,考虑各种因素,综合各方立场,经过长期的艰苦谈判和充分协商才形成的一致意见。现行会费比额计算方法历经三个比额周期,事实证明是合理和行之有效的。根据联大决议规定,从维持联合国稳定而牢固的财政基础出发,会费比额表应保持相对稳定,这对所有会员国都是公平的。此外,世界经济、金融危机仍在深入发展,对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支付能力的影响不容忽视。在当前形势下,对会费比额不宜大幅调整。
主席先生,
中国赞同按照现行的2007至2009年比额表的编制方法,编制2010至2012年会费分摊比额表。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一直积极履行对联合国应尽的财政义务。无论是在去年遭受四川大地震等特大自然灾害损失之后,还是在今年受全球经济危机冲击致使财政赤字达到历史最高点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始终及时足额缴清会费。同时,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还承担了在维和经费分摊上的额外财政义务。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基于支付能力原则,中国愿意为联合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实践中,中国的会费比额已从2000年以前的0. 995%上升到2001至2003年的1. 54%,2004至2006年的2. 053%,2007至2009年的2.667%。仅仅7年时间里,中国的会费翻了近三番。
根据会费委员会提供的按照现行比额表计算方法计算出的数据,中国2010至2012年会费比额将增至3.189%,较2007至2009年上涨0. 522个百分点,增长近20%。我愿强调的是,尽管会费委员会的建议将导致中国的会费有较大增长,尽管中国经济也面临较大困难,只要会费比额是按照现行编制办法计算出来的,符合支付能力原则,中国仍然愿意考虑接受。
主席先生,
中国近几年经济虽然发展较快,国内生产总值总量也达到一定规模,但不应忽视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的事实,国内尚需解决的问题还很多。2008年,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3000美元,在世界各国排名位于100位左右,这一数字远远低于7119美元的世界平均值(门槛值)。至2008年底,中国贫困人口还有4300万人。如果按照世界银行人均每天消费低于1. 25美元的标准计算,中国的贫困人口总数超过2. 5亿,仍然高居世界第二位。中国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依然任重而道远,看待中国的支付能力不应该脱离中国的国情。
主席先生,
本届联大五委将审议多项重要议题,工作任务十分繁重。2010至2012年3年期会费比额分摊表是本届联大五委的一项重要议题。中国代表团希望各方本着理解、合作、务实的精神,平等协商,尽早就2010至2012年会费比额问题达成共识。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