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Russian
推荐给朋友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首页   

协会介绍   

俄罗斯油画   

商务项目   

留学咨询   

俄罗斯风情   

中俄贸易   

日常服务   

网站导航   
热门排行
最新排行
推荐排行
新闻标题: 燃气供应法规CHu п 2.04.08-87翻译四
发布时间: 2012年7月6日 閲读次数:7223
接上
煤气管道上的构筑物
  4.68 在煤气管道上供设置关闭装置的检查井应规定用不燃、防潮与防菌性的材料作检查井的结构与材料应规定在其水平面上采用规定排除渗水的措施。
   检查井壁外表面必须规定用平坦、抹灰与覆盖沥青防水的材料。
  4.69 输送煤气管道穿越检查井的地方应规定用保护管套。
  4.70 为防机械损坏检查管、接触出口检测点、排水管冷凝水收集器、水阀门与阀件,应规定阀箱井必须安装在混凝土、钢筋水泥或其他保证地基坚固和消除地基下陷的现象。
  4.7l 为了在煤气管道上确定构筑物的位置,必须规定在煤气管道上或靠近(建筑物或构建物墙壁或在专用定向小支柱)其铭牌标志上。
防腐
  4.72 钢煤气管道应规定防止由周围介质和漫游电流引起的腐蚀。
     防止地下煤气管道腐蚀应设计符合ТОСТ9.015-74、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标准技术文件和本节的要求。
    保护涂层的材料应符合第11章要求。
  4.73 在居民定居点范围内的地下煤气管道应规定在不超过200m的间隔之间设置检查点,超出居民定居点区域则不大于500m的间隔。此外,当输送煤气管道穿越水障碍物宽度大于75m时,设置的检测点应规定在煤气管道同地下煤气管道与其他地下金属工程网(电力电缆除外)、电气化运输钢轨路(当两个钢轨路以上相交叉时,按双向相交叉)相交叉的位置。
    在这种情况下,煤气管道本身同其他地下管网相交的位置必须设置检查点以决定设计结构有关腐蚀条件的原因。
  4.74 为测试煤气管的防护电位,允许利用煤气管道上的关闭装置、冷凝水收集器和其他设备与构筑物。
  4.75 当用电化学保护煤气管时,应规定用法兰连接隔绝件:
    从地下和煤气调压室引出煤气管道的进出口,在建筑物的煤气管道引入端,在有可能电接触煤气管同地面穿越金属结构建筑物和工程管网的地方,在煤气管道引入端的物体都是呈现出漫游电流的根源:
    给分段的煤气管道;
    给距钢煤气管道做单独煤气管道区段的电绝缘层。
如果煤气调压室接地线的边缘抵抗住漫游或液化石油气的地下储气库组成大于50m,在煤气管道上允许不安装法兰连接。
    假设当地下煤气管道在地面上代替法兰连接隔绝件,则采用距支柱和隔开垫片结构为用电绝缘层的煤气管道。
  4.76 设置法兰连接隔绝件应规定在室外的煤气管道高度不大于2.2m,距门窗开口的距离采用符合4.63或检查井的闸门。检查井里的法兰连接隔绝件应在检查井之外配备的可调的接触装置,以供并联的法兰连接隔绝件做可拆卸的连接片用(此时在检查井内完成施工)
  4.77 为在检查井内用法兰连接煤气管道,应规定固定并联连接电气连接片。
  4.78 由电化学防护装置及其接触装置到液化石油气罐的距离应采用小于5m
  4.79 为防止液化石油气钢储气罐腐蚀而采用的保护层,允许规定作为主要接地保护,防止直接雷击。在这种情况下应遵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建筑物与构筑物避雷设计与装置的标准文件要求。
  4.80 用带钢和钢保护套管实现的煤气管道之间电连接片(除穿孔方法敷设的以外)应有加强型的绝缘覆盖层。
  4.81 当在施工地区考虑室外空气温度时,地上的煤气管道应防止因室外施工使用的双层底漆和双层涂料、油漆和磁漆形成的大气腐蚀层。
聚乙烯管煤气管道
  4.82 本节引用的附加要求应在设计地下铺设聚乙烯管煤气管道时加以考虑。
  4.83 供煤气管道施工采用聚乙烯管的范围应按表8确定。
  4.82 本节引用的附加要求应在设计地下铺设聚乙烯管煤气管道时加以考虑。
  4.83 供煤气管道施工采用聚乙烯管的范围应按表8确定。
8
煤气压力Mpa(kg/cm2)不大于
使用聚乙烯管的范围
允许输送的各种煤气
0.3(3)
住宅区和农村定居点的煤气管道
天然气气状和石油气产区,不含芳烃与氯化的碳氢化合物,及燃气空气混合气,不含上述碳氢化合物
0.6(6)
居住区间的煤气管道
同上
 4.84 不允许在设计温度低于-40的区域,强烈冻胀性土壤、类下陷性土壤、多石土壤、区域底部采空地带和地震烈度6度地区进行聚乙烯管煤气管道施工。
    当规定敷设煤气管道在季节性冻结土壤较低的地带、以及类沉陷性土壤,同时在居民定居点地区之外铺设煤气管道,只要不可能浸水的主管道,包括长期使用过程中免于地下水浸湿的管道,而在多石土壤上同时按4.98要求实施。
  4.85 在倾斜度大于200的地区敷设煤气管道,应规定根据预先防备冲刷沟壕的措施实施。不允许用倾斜度大于500的聚乙烯做煤气管道敷设。
  4.86 深埋聚乙烯煤气管道上端不少于1m
  4.87 在铁路和有轨电车道、类公路下方穿过河流、沼泽与其他水障碍物,应规定用钢管道。
  4.88 当和公路交叉,在4.87未列举的地下沟渠与灌溉渠、电力与电话电缆、下水道与上水道、下水道工程、热力管网,以及输送煤气管道穿越检查井壁处的聚乙烯煤气管道,应包括用金属管做的保护套管。其内径比较大的煤气管道外经不少于100mm。保护套管端头应由构筑物相交叉的外壁引出不少于2m
  4.89 聚乙烯煤气管道和其他地下构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最短距离采用像是钢煤气管道一样符合CHu п 2.07.01-86的要求。当各种压力的聚乙烯煤气管道同地下构筑物相交时,应采用表9给出的垂直净距离不少于值。
9
构筑物与管道
当聚乙烯煤气管道同距管道或保护套管外壁的构筑物和管道相交时的净垂直线距离m
上水道、下水道工程、下水道、电话管道、热力管网
0.2
无管道的热力管网
0.5
电力电缆、电话铠装电缆
0.5
冲油电缆110-220KV
1.0
4.90 液压估算煤气管道的应按附录5必须遵守的进行估算。
     聚乙烯煤气管道上阀件与装置应规定为类似钢质煤气管道一样。
  4.91 不允许用聚乙烯管做煤气管道在地面上铺设,以及在室内的地沟、通道上铺设这种管道。
  4.92 允许规定敷设在一个地壕里有两个聚乙烯煤气管道,以及聚乙烯和钢的煤气管道,在这种条件下,管道之间的距离应按照煤气管道的安装与修理依据规定的可能性加以实施。
  4.93 聚乙烯之间的连接应规定用熔焊。
  4.94 聚乙烯煤气管道同钢质的管道连接,应规定用法兰(可拆卸的)一同设置在检查井里或实现锥孔接触式(不可拆卸的)直接在地面上连接。不允许在高压煤气管道上规定做不可拆卸的连接。
  4.95 将支管连接到聚乙烯煤气管道应规定借助于用聚乙烯制作的连接件或嵌入钢镶嵌件。钢嵌入的长度应不少于lm
  4.96 聚乙烯管的输送通道在对接的情况下具有一个直径,同时煤气管道的转向应借助于用聚乙烯制做的连接件实现。
    当没有聚乙烯煤气管道转向的聚乙烯支管活动范围时,应规定不少于25倍的管径。
  4.97 聚乙烯煤气管道上的检查管当煤气管道同建筑物和管道相交叉时,应规定在配置不可拆卸的聚乙烯管连接器同钢的和在保护套管一端相交叉的位置。
  4.98 当在类下陷性和中级冻胀性性土壤和夹杂着碎石的土壤()敷设由聚乙烯管制成的煤气管道时,应规定在煤气管道下面用多砂的土壤垫成基层厚度不少于10cm,或者不含有大粒碎石的土壤,而且垫层同样的土壤高度不少于20cm
  4.99 在居民定居点范围之外,聚乙烯煤气管道管外应在现场相互之间的距离不超过500m以及在转向的位置、在支管和不可拆卸的聚乙烯煤气管道连接器同钢管连接处用调接的识别标志表明。
  4.100 在设计同用聚乙烯管做煤气管道时,应以安装使用螺旋选择器考虑到管的备用,以及在煤气管道总长度的2%尺寸上,按管的引入检查材料用试探性的和检查对接点的方式做应急修理和切下筒管。
  4.101 在符合4.100规定的原则下,用应急规定的备用聚乙烯管道,每种类型的规格尺寸应不少于5个管道。
    当煤气管道长度为3km以下时,允许规定每种类型的规格应急备用2个管道。
  5. 煤气调压室和煤气调压装置
  5.1 为在煤气供应系统中降低煤气压力并保持给定的程度,应规定有煤气调压室和煤气调压装置。
    允许采用组合式的(住宅的)煤气压力调节器,该调压器和用内装式的安全装置在一起。
煤气调压室的配置
  5.2 煤气调压室依据用途和技术上的合理性应规定:
    在属于建筑的附属建筑物内;
  在平房式的生产厂房或锅炉的内装柜内; 
  在单独建造的建筑物内;
    在煤气化建筑物外壁上或不燃烧材料制成的单独停立的支柱上的柜箱内;
    在带有不燃保温材料的III级耐火的煤气化铺盖面上;
    如果气候条件能够保证标准的(符合合格的数据)技术设备和检测仪表的性能,则在生产工业区域的露天厂区围墙的防雨棚下。
    禁止规定煤气调压室安装在内部并紧接着居住的和公共建筑物(生产性的建筑物除外)扩建房屋,以及设置在任何用途的地下室和底层位置的建筑物内。
  5.21 在居民定居点单独停放的煤气调压室(在支柱上包括可调节的立柜)应设置在绿色种植的植物地带。在居住区内占用的距离不少于表10的规定。在工业企业和其他生产性的企业,煤气调压室应设在符合CHu п Ⅱ-89-80的要求。该调压室至建筑物的距离内,允许扩建或内建煤气调压室,无需限定。
10
煤气调压室进口煤气压力Mpakg/cm2)
单独停立的煤气调压室净距离m
建筑物与构筑物
铁路和有鬼电车道(靠近轨道)
公路(到路边)
距架空电线
0.66
10
10
6
不少于1.5
0.66-1.212
15
15
8
同上
未完见下页
[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 [推荐给朋友] [打印] [关闭]  [论坛讨论]
当前评分:0
Bad  1 2 3 4 5  Good
..........................................................................................................................................................................................................................................................
协会介绍 | 俄罗斯油画 | 商务项目 | 留学咨询 | 俄罗斯风情 | 贸易信息 | 日常服务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COPYRIGHT(C) 2004 俄罗斯圣彼得堡华人协会 版权所有
俄罗斯圣彼得堡市塔林街7栋A座6H 102622
电话:+86 13439175060 ,+86 1057782670,+7 9161052484 电话/传真:+86(10)57782670
电子邮件: trade@china-russia.org , caspw@139.com

京ICP备05021730 , 京公网安备 110115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