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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标题: 俄罗斯联邦《经济特区法》
发布时间: 2005年8月4日 閲读次数:3702 新闻来源:外交部
近日,俄议会上下两院批准通过了俄政府提交的俄联邦《经济特区法》草案,终于使这项历尽坎坷、争执多年、久议不决的联邦法律浮出水面。这是俄国内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俄对内对外经济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它标志着俄将继续奉行开放和自由的市场经济政策,努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大力调整经济结构、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先发展深加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全力提高民族工业的国际竞争力,积极应对并加快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
 
一、 俄罗斯设立经济特区的历史沿革
 
俄罗斯设立经济特区的设想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前苏联时期,直到80年代末,苏联政府制定了《国家自由经济区统一纲要》,但该纲要后来未能得到实施。90年代初,俄一些地方当局又向当时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苏维埃提出申请,要求宣布这些地区为自由经济区。这些地区包括列宁格勒、维堡、纳霍德卡、绿城(泽列诺格勒)等城市和克麦罗沃、诺夫哥罗德、加里宁格勒、萨哈林、赤塔等州以及阿尔泰边疆区、犹太自治州。虽然这些申请均得到了批准,但有关自由经济区的法规却没有制订。结果在自由经济区的建立过程中,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的颁布处于混乱甚至是半非法状态。对自由经济区概念本身的理解也非常混乱,常把自由经济区与免税区概念相混淆。在这些自由经济区内,投资者的权益无任何保障,吸引外资的成效也不大。
1992年底俄政府部门曾提交了《自由经济区法》草案,规定可以建立两种类型的自由经济区:海关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该草案历经几次修改和审议,但由于杜马和政府间始终达不成一致,使该草案一直处于搁置状态。到了1993年,原来给予自由经济区的关税和税收优惠则被取消,至2000年底,俄政府已将大部分自由经济区、免税区和封闭式行政区域组织撤销完毕。目前仅存1991年建立的加里宁格勒自由经济区和1999年底建立的马加丹自由经济区。
2002年,俄经济发展与贸易部起草的经济特区法草案(原称自由经济区法草案)提交政府审议,但由于俄财政部和税务部等部门的反对,草案一直被束之高阁。直到最近两年,由于俄国内受“尤科斯”事件的影响,投资环境持续恶化并遭到西方国家和公司的指责,资本外流速度加快,促使俄相关部门达成妥协以促使该法的通过。此外,今年以来,普京总统多次指示政府和呼吁立法机构要加快审议并通过该项法案,也为《经济特区法》的尽快出台和通过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 《经济特区法》的主要内容
 
7月8日俄国家杜马三读最终通过了政府提交的《经济特区法》草案。俄议会上院7月13日也以绝对多数支持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法案。目前法案文本还未正式公布,现将俄媒体对该法案有关内容的报道摘译(以最后正式公布文本为准)如下:
1、法律地位:《经济特区法》属于俄联邦级法律,但如果它与俄已签订的国际条约相抵触时,应遵守国际条约。
2、特区类型:法案规定了建立两种类型的经济特区。一种是工业生产型特区,其占地面积不超过20平方公里;另一种是高科技开发型特区,其占地面积不超过2平方公里。
3、限制产业:特区内不允许开采矿藏、废旧金属加工、黑色和有色金属制品的加工及生产(用于电子产品生产的特殊纯金属及合金材料除外)、奢侈品(轻型汽车和摩托车除外)的生产和加工。
4、投资规模:工业生产项目不少于1000万欧元(不包括无形资产,保证在10年内的完成投资),签订投资协议后一年内投资额不低于100万欧元(不包括无形资产)。入驻特区的投资者要与特区管理机关签订投资项目协议。
5、税收优惠政策:对高科技项目不设投资额度的限制,而且统一社会税税率调低到14%(一般为26%),项目投产前5年内免缴联邦级的财产税和土地税。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将会在政府批准各经济特区的实施细则中另行规定。同时,俄将相应修改《税法典》、《土地法典》、《海关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经济特区法》的颁布和实施。
6、关税政策:经济特区内将实行自由关税区制度,进口国外商品可以免税(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进入保税区,区内生产的商品则可免税出口。
7、财务政策:企业亏损可以无限制地转入下一个财政年度进行核算。加速和简化对企业用于科研和试验等研发费用支出的确认程序。
俄政府目前已收到了约30个地区拟建经济特区的申请,其中包括莫斯科市、莫斯科州、圣彼得堡、新西伯利亚和托木斯克,而加里宁格勒和马加丹已经成为具有这种地位的经济特区。此外,俄信息通讯部认为该法并不完全适应建立IT-科技园区,该部正准备向政府单独提交建立“IT-科技园”经济特区的构想,并协商俄经贸部、财政部争取更加优惠的纳税政策。
该法将在正式公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 《经济特区法》获得通过的重大意义
 
俄《经济特区法》颁布的意义非常重大,它是俄国内各种政治力量和利益集团长期相互斗争、相互妥协的结果,也是普京总统利用其稳固的政治基础强力推进的结果。在西方世界不断指责俄罗斯的集权统治和投资环境恶化的大背景下,该法的出台向世界昭示了未来的俄罗斯将要奉行一个怎样的内外经济政策方向,如何建设自己的强国之路。
1、俄罗斯将继续奉行开放和自由的市场经济政策。一段时期以来,由于受“尤科斯”事件的影响以及俄国内政治力量的重新洗牌,代表俄自由经济派的政党和人士相继失去重要的政治舞台,俄国内集权政治有所抬头,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不断增强,经济和社会改革进程放缓,人们开始担心俄罗斯的内外经济政策将发生逆转,逐步回归集权和保守。该法的通过则向世界表明,俄经济将会更加开放,对内对外经济政策将会更加灵活和务实。
2、俄将加快改善经济结构的步伐。俄《经济特区法》的宗旨之一就是要大力发展深加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改善本国畸形的经济结构,提升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寻求拉动经济稳定快速增长的新途径。与此同时,强调和突出俄罗斯本身在国际分工中的比较优势,制订优惠的税收和行政管理政策来全力发挥和挖掘其科技潜力,大力发展代表新经济的高科技产业,走科技强国的道路。
3、俄将努力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应该说,近年来俄国内的投资环境一直在不断改善,只是“尤科斯”事件发生后对西方投资者的信心造成了较大的打击。俄国内一部分势力和利益集团也趁机怂恿政府排斥外国资本。但实践证明,俄目前的经济增长严重依赖于能源和燃料动力行业的发展,而这些部门又离不开外国资本的参与。自去年第四季度开始至今,俄经济增长出现了放缓的趋势,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资本外流加大,企业的投资积极性不高。《经济特区法》作为联邦级法律的颁布,为外资大举进入俄罗斯提供了优惠的条件、创造了可靠的法律基础,必将极大地提高俄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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