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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标题: 俄罗斯地方军事检察院按刑事案件立案调查沉船事件
发布时间: 2009年2月21日 閲读次数:4442 新闻来源:华人协会
俄军舰炮击中国货轮事件追踪 俄外交部称开火行为合法,沉船责在船长,我外交部回应: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外交部副部长李辉19日紧急约见俄罗斯驻华大使拉佐夫,就俄罗斯军舰炮击挂塞拉利昂国旗的“新星”号货轮,致使该船沉没、7名中国籍船员失踪事件进行交涉。
  李辉表示,中方对发生此事件感到震惊,表示严重关切。此次事件的细节虽需进一步调查,但俄方炮击民用商船、对落水船员施救不及时、长时间未向中方提供调查结果,中方对此不能接受并表示强烈不满。
  李辉表示,中方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强烈要求俄方尽快全面彻底查清事实,给中方一个负责任的交待。要求俄方从人道主义精神出发,对中方获救人员妥善安置,并继续全力搜索失踪人员。中方对此事保留进一步交涉的权利。
  外交部欧亚司司长张喜云20日下午向俄罗斯驻华使馆公使衔参赞莫尔古洛夫提出交涉,表示中方对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20日就“新星”号事件的表态无法理解、不能接受,并再次强调中方的各项有关要求。
  对于俄罗斯边防军炮击中国“新星”号货船一事,俄外交部发表声明说,俄边防军开火行为是合法的。声明还称,“新星”号沉没并致多名中国船员遇难的责任全应由其船长承担。
  回顾
  中国外交部两日动作
  2月18日证实中国货轮遇险,向俄方提出交涉
  2月19日下午派员探视获救船员2月19日晚上首次提及“炮击”报道,再次提出紧急交涉
  2月20日回应俄外交部声明,紧急约见俄驻华大使表示不满
  ●进展
  沉船事件在俄刑事立案
  俄罗斯安全总局边防局发言人表示,目前,被救的3名中方船员已被安置到纳霍德卡一家中资企业内,俄罗斯地方军事检察院已按刑事案件立案,调查2月15日遭枪击后沉没的中国货轮“新星”号事件真相。
  发言人表示,由边防总局、外交部等机构组成的调查组已经抵达纳霍德卡边防总队海上支队展开调查,俄远东军事检察院地方分院也对此事件刑事立案。
  ●调查
  俄联邦安全局下令开火
  据俄媒体报道,俄罗斯安全总局边防局发言人承认,俄边防部队是在接到了俄联邦安全局的命令之后开火的。
  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海上协助救助中心19日说,除俄方搜救船“青金石”号外,俄太平洋舰队的直升机当天也参与了搜救行动。有报道说,搜救人员已经发现5具遇难者遗体。
  幸存船员回忆俄方起吊时救生筏侧翻
  据幸存船员回忆,2月15日,“新星”号遭到追击的俄边防炮艇炮击,货轮发生倾斜,船员不得不弃船逃生,但是,船上救生艇被打坏,放不下来,船员只好临时用救生筏救急。16名海员分别登上2艘救生浮筏,其中一艘被俄方救起,另一艘在俄方起吊时,倒在海里。船员强调,当时海面没有刮起大风,海浪中等。俄方随后拖住已倾斜的货轮向纳霍德卡锚地行进。
  俄方称,倾斜的中国货轮在拖往纳霍德卡途中遇风浪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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