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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标题: 中国人对外投资移民激增 三年流失150亿美元
发布时间: 2013年2月23日 閲读次数:2911 新闻作者:巢新蕊 王淑兰 新闻来源:经济观察报
  美国投资移民史上最大骗局案(EB-5计划,涉案1.45亿美元)仍在发酵,超过250名投资人(大多数来自中国)通过该项目的投资移民之路已经彻底断绝。而在此前的2008年,147名中国富豪以每人50万美元的额度,集资7350万美元,欲帮助芝加哥会议中心拓建,并以投资移民的方式申办绿卡,最终未果。
  尽管投资移民风险重重,中国人对外投资移民需求近两年仍在激增。《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2)》显示,中国正在经历第三次大规模的海外移民潮。尤其是从2008年经济危机开始,欧美各国的技术移民及留学生转技术移民政策一直在收紧,而投资移民的政策却一直在放松,这也直接刺激了移民潮的出现。
  《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2)》两位主编之一的中国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王辉耀表示,最近三年中国人经由投资移民致150亿美元流失海外。而对移民者而言,波士顿咨询公司(BCG)调研显示,子女教育与移民是国内人去海外投资的两大主要目的。
  3年150亿美元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森介绍,中国人去美国投资移民的最低条件是,在当地政府认可的区域中心项目上投资50万美元,并创造十个就业岗位。相关法案原本在2012年9月底到期,然而美国参众两院已同意将有效期延至2015年9月30日。去年12月初,加拿大魁北克移民局公布了今年的移民申请费费用调整,魁省投资移民政策今年有望重启。
  这代表了一种变化,即欧美各国都在加速吸引投资移民者。而对于中国,第三次海外移民潮是建立在中国高净值人数迅猛增长基础上的。
  2012年底中国建设银行(4.62,-0.05,-1.07%)联合波士顿咨询公司发布的《2012年中国财富报告》显示,2012年中国私人可投资资产总额将超过73万亿人民币,较2011年增长14%。截至2012年底,预计中国高净值家庭数将达到174万户,同比增长17%。
  高净值人群增加的结果之一是,这些人实现海外资产配置的需求逐渐爆发。其中在海外目的地选择上,香港、美国和加拿大是中国高净值客户海外资产配置的主要集中地,三地集中了其海外资产量的60%左右。这三地同时也是海外移民的热门目的地。该报告认为,香港和美国作为高净值人群离岸财富管理目的地有着相同的原因,移民和子女留学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为这一人群的首要考虑。
  中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副主任周密等人认为,由于投资移民是以投资为前提的,投资移民人数的上涨必然伴随资金流动规模的上扬。《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2)》也显示,海外投资移民的发展带来我国的资产和人才的双重流失。根据王辉耀等人搜集到的相关研究资料,仅2009年就有3000人投资移民到美国和加拿大,他们投资的总额超过80亿人民币。在人民币应用较广的地区,2009年移民转移出去的资金就高达100亿元人民币。
  据王辉耀估算,2011年,据各国的移民署和出入境管理局数据显示,我国近一万人左右通过投资移民移居海外,按照最保守的每人投资额50万美元计算,一年投资移民资金流出50亿美元。最近三年则有150亿美元流失海外。“这只是为了满足投资项目条件的投资,还不包括购房、子女上学和生活旅行等费用,如果都加起来,可能还大很多,这是十分惊人的”,王辉耀说,而另一方面,流向国外的人才和资金,并没有从人才和资金的流入方面得到补充。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永久居留投资移民制度,投资移民到中国的人数包含在获得永久居留权的4000多人中,可谓屈指可数。
  刘森的感受也证实了这一点,他对本报记者表示,与中国人为子女教育等办投资移民不同,外国人来中国大多为就业或创业,外籍人士来中国定居、工作后其政治权利仍是被有所限制。
  周密对本报记者表示,经济危机后高端人才的全球化流动趋势在增强,部分国家缺少发展资金,于是相继出台吸引投资移民的政策。
  而在投资流向上,王辉耀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海外投资移民投资领域集中在房地产、外币存款、股票等,对实体经济的投资领域关注较少。根据胡润研究院和中国银行(2.97,0.00,0.00%)联合发布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管理白皮书》,高净值海外客户51%的投资流向了房地产,28%投向外币存款。
  王辉耀认为,国内人士投资移民投资房地产领域,多数是因为投资的目的是移民,而不是投机。投资房地产,可实现以房养学、较低价格、永久产权等。其次,中国人海外投资比较倾向于回报率和资本扩张速度比较快的行业,这些行业是国内近几年快速发展的行业。这种现象在客观上反映了选择投资移民的大多数中国人在进行投资时参考和借鉴了国内经济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而《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2)》两位主编之一的刘国福介绍,也有一部分投资移民资金投向了海外矿产领域。对中小企业主而言,国内法律法规与国外相比尚未健全。如在国内石油领域,国有企业依然占主导,民营企业如想参与,要么投资门槛很高,要么审批程序很复杂,新36条的内容彻底落实尚需时间,国外的投资政策则相对灵活。
  诱人的陷阱
  “目前投资移民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王辉耀说,比如美国的EB-5签证,非美国人去投资期间,只能获得临时绿卡。在获得绿卡之前,需要选择区域投资中心,很多区域投资中心是民营机构,不提供投资担保,甚至有很多政府项目也没有担保。此外,申请人还要承担绿卡风险。刘森认为其审核通过后一开始只能拿到有效期为2年的临时绿卡,2年后美国移民局将审核申请人的投资款是否仍在项目及真实就业数等,不符合投资者也拿不到真正的绿卡。
  除此之外,投资移民项目欺诈也是屡有发生。如2月8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其网站上宣布,居住在伊利诺伊州的一名商人以及其两家公司已对寻求利润与移民的海外投资者形成诈骗。这场被媒体称为美国投资移民史上最大骗局的案例牵涉的超过250名投资人多数来自中国,目前1.45亿美元的投资款已被当地法院冻结,但1100万美元的管理费已被被告挥霍得只剩下200万美元。
  王辉耀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近几年中国人对外投资移民遇到的失败案例并非一桩。曾为投资人代理芝加哥会议中心(ACCC)项目证券欺诈诉讼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森告诉本报,当时赛思创建了芝加哥会议中心与芝加哥洲际区域中心信托(IRCTC)两家公司,投资人每人除付50万美元投资移民款外,还要付给项目管理方即赛思团队41500美元管理费。作为购买ACCC项目股份的回报,投资人将通过EB-5投资移民拿到美国绿卡。而实际上赛思取得项目许可的部分文件是伪造的。
  据刘森介绍,此次美国移民案也属于EB-5型,“其被告人的骗术并不高明,中介人员理应早就发现”,刘森说,而类似项目之所以能在中国瞒天过海的原因之一是,与其他国家办理投资移民直接找律师不同,国内人办理投资移民多是先找移民公司,再由移民公司联系律师等专业人士。由于移民公司以拿服务费为主要盈利点,其自身就希望项目“多多益善”。
  除中介受利益驱动外,更深层的原因更在于中国人近两年的投资移民需求越来越强烈,使得服务机构“萝卜快了不洗泥”。
  而对移民流入国而言,美国康永华律师事务所北京首席代表Gary告诉本报,美国移民局正在讨论内部草案,赴美移民人的移民动机将更受关注,美国等国也更倾向于接收科学家等高端人才。
  进出“失衡”
  尽管有着巨大需求,但从投资移民结果上看,目前几乎没有权威的投资移民成功率统计数据,而且移民流出和流入国的政策也在进行微调。
  《2012年中国财富报告》显示,仅6%的高净值客户已经移民,其中绝大多数依然是大陆公民。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发布的报告显示,2010财政年度来自中国大陆的投资移民申请最多,占USCIS全年发放EB-5签证总数的41%,共计1016人。到2011年共有2969名中国公民申请了投资移民的EB-5签证,2505人获得批准,占EB-5签证总数的75%。美国康永华律师事务所北京首席代表Gary告诉本报,2012年获得中国公民申请并获批EB-5签证的约2700人,目前这一通过率仍不算高。
  而《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2)》显示,2010年我国对世界主要移民国家(美、加、澳、新)投资移民共7255人;2011年中国对美、澳、新三国投资移民6092人,且对这三国中国都是移民第一来源国。
  王辉耀认为,每年转移出去的资产除为中国带来一定程度的失业问题,国家的税收收入也受到了一定影响。财富流失对中小城市发展的负面影响与大城市相比更为严重。投资移民带走的不仅是资产本身,甚至包括核心技术专利。此外,中国海外投资移民的潜在人群集中在35-55岁的中产阶级,这一群体的迁出削弱了国内中坚力量的声音,影响社会转型及改革进程。
  周密则认为,投资移民给中国带来的影响要从多方面来看。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投资移民是全球贸易自由化的一种方式,中国已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即在企业走出去的同时,资金、人才未来也将更多地走出去。
  对申请人而言,挤独木桥时收益和风险并存。而对移民流出国而言,王辉耀认为,流向国外的人才和资金并没有从人才和资金的流入方面得到补充,这使得中国已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吸引海外人才。目前中国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永久居留投资移民制度,投资移民到中国的人数包含在获得永久居留权的4000多人中,尚屈指可数。
  “如何尽量减少负面影响,使走出去的人才为中国经济发展做贡献,这十分重要”,周密说,投资移民并不是要单纯的完全转移国籍,在这方面国家进行政策引导很有必要。
  王辉耀认为,国际移民是一种基本的人权,国家很难干预,因此,监管上存在一种难度。如果要在外汇管理制度上监管,可以加强银行结售汇和跨境收付汇监管;加强对携带现钞出入境的管理;完善对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监管,健全外商出资撤资审核、评估制度,规范企业境外投资行为。比如可以将一定数额以上的资金流动,尤其是这种投资移民过程中的异常资金流动,可通过银行系统自动报告给监察机构,形成防范体系。应该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对官员大规模向境外转移资产或资本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欧美很多国家都有这种监控机制。刘森认为,2012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在普通签证规定中增加“人才引进”这一类别,以此吸引更多海外优秀人才,这将有利于我国完善海外投资移民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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