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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经营机构分散、资金实力弱小、规模相对较小
途径:外资进入俄保险市场主要有两种形式:直接参与和跨境再保险
策略:从立法上促进法人保险和保证国家对保险市场重要金融资金流动的监控
俄专家指出,为促进俄保险市场的发展,应对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直接竞争,俄应该颁布实施一系列促进保险业发展和逐步开放的法律法规,从立法上促进法人保险和保证国家对保险市场重要金融资金流动的监控
1998年的金融危机给俄罗斯金融行业带来很大冲击,银行遭受重创,保险市场也相对萎缩。近年来,随着俄经济结构改革力度的加大,投资和经营环境逐步改善,俄金融市场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保险市场也经受着更大的考验。
为保护本国保险市场,增强竞争力,俄有关部门研究和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保护措施,有关专家也对保险市场如何对外开放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发展现状
俄罗斯现代保险业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方初露端倪。
1997年俄保险业逐渐得到自主发展,当年吸收资金增长40%,1998年后开始快速发展,吸收资金增长一倍以上。随着俄将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标准提高到100万美元,保险市场正逐步趋向集中,但经营机构分散、资金实力弱小的基本状况尚未改变。
据俄财政部保险监管司统计,截至2000年俄共有1167家保险公司,比上年减少了127家。在俄保险公司总体数量减少的背景下,大保险公司的数量却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1999年俄有16家保险公司年保费超过10亿卢布(占总数的1.24%),其保费总额占全部保费的47%,2000年保费超10亿卢布的保险公司数量达到29家(占总数的2.49%)。
而且,俄保险市场面临新的重组趋势,1999年264家最大的保险公司保费占到了全部保费的90%,而2000年90%的保费则由233家公司所掌握。
虽然俄保险市场的各项指标都呈良性增长趋势,但即使与东欧一些国家相比,俄保险市场规模仍相对较小。受居民收入水平偏低、企业财政收支不稳定、缺乏使用保险服务传统、本国保险公司实力较弱等因素的制约,保险业占俄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险公司资本总量、需求水平和业务总量依然很低。
外资险企准入
1992年以前,俄保险市场完全处于对外封闭状态。
1992年俄通过《俄联邦保险法》后,从法律上开始允许合资保险公司在俄开展业务,在自由化和对外开放的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但同时规定,外资占注册资本的比重不能超过49%。
1999年,俄取消了49%的限制门槛,允许控股的国外保险公司在俄开展业务,同时为防止国外公司垄断俄保险市场,俄进一步制定并细化了相关法律,以保护相关产业的敏感领域。
目前,国外资本进入俄保险市场主要有两种形式:直接参与和跨境再保险。由于俄保险需求低迷、社会对保险服务认识不足等,国外对俄保险市场进行直接投资的兴趣不高。现有直接投资商都是看好俄保险市场无限的发展潜力,从战略利益考虑进入该市场进行开拓的。
从长远看,由于跨境再保险保费日益增长,预计国外保险公司的直接投资数额也将随之增长。截至2000年,共有40家合资保险公司在俄开展业务,外资在俄保险业的实际参与份额为7%。
由于俄保险领域缺乏大量的国外投资,尤其是再保险领域,因此国际再保险成为俄保险公司分担风险、保持公司稳定的必然选择。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大的再保险公司都在俄设有代表处。
如何开放市场
俄国内有关人士在保险市场对外开放问题上一直存在两种不同意。
支持开放保险市场的人认为,俄保险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急需投资和开发,允许外国保险公司进入正好可满足这一需要。
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应严格限制外国保险公司在俄经营。因为外国保险公司多为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吸收资金的能力很强。如果这些公司将吸收的资金输往国外,这对本来资金就很缺乏的俄罗斯来说可能是雪上加霜。另外,外国保险公司信誉可靠、收费低廉、服务优质等优势势必会挤垮俄本国保险公司,这将使俄保险业面临灭顶之灾。
俄专家指出,为促进俄保险市场的发展,应对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直接竞争,俄应该颁布实施一系列促进保险业发展和逐步开放的法律法规,从立法上促进法人保险和保证国家对保险市场重要金融资金流动的监控,建立配套的税收征管体制、对长期寿险收入提供国家保险和投资渠道、推广和实施世界通用的强制保险险种、使保险公司专业化、调控跨境再保险业务等等。
保险业是一个市场潜力巨大、极具开发前景、对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因此,如何通过法律等手段规范、保护和培育本国保险市场,提高本国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同时又不因保险业开放问题迟滞人世进程,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将是俄罗斯政府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